不发布虚假广告、不乱收费、不使用伪劣假冒药品耗材
“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严格遵循医疗原则,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禁止诱导过度医疗服务需求行为。打击、抵制和不发布虚假广告,不变相宣传或其它方式误导患者……”日前,台州市民营医院协会在我院召开了2015年度第一次工作交流会议暨“全国社会办医普查项目”座谈会,来自台州各县市区近40家会员单位当场签订了行业诚信自律公约。台州市卫计委副主任叶向阳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据悉,该协会制订的这份民营医院行业诚信自律公约总共10条,从医院建设规范化入手,在医疗服务、医德医风、收费以及相关宣传等方面对市民作出诚信承诺,并公开监督电话,倡议全市民营医院及从业人员共同践行。
会议还先后通过了台州市民营医院协会2015年度工作计划、行业内部自律公约、行业诚信自律公约等,同时建议台州市政府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尽早出台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各类医疗机构具体配套政策,并将有一定等级、有一定规模或有明显专科特色的民营医院统一纳入各县(市、区)城乡居民医保、工伤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会上,国家卫计委法制司有关领导和台州市民营医院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全国社会办医普查项目”座谈。
台州市目前共有各类民营医院41家。为促进行业自律和规范发展,去年9月,成立了台州市民营医院协会,我院董事长章友棣当选为首任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