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住院部病房床位费标准的通知
各科室(处):
为规范病房床位价格标准,根据医院病房环境、设施配备情况,按照“合理补偿成本、兼顾群众和基本医疗保障承受能力,以及综合平衡”的原则,经研究,现对床位收费标准调整如下:
一、普通病房床位费标准,详见附件。
二、床位费计算以“日”为单位,一律按“计入不计出”原则,即入院当日计收一次,出院当日不计收。各类床位费不能同日加收。
三、普通病房的基本配置包括空调、呼叫系统、中心供氧系统、吸引系统,病床、床头柜、座椅(或木凳)、床垫、棉褥、棉被(或毯)、枕头、床单、病员服、热水瓶、废品袋(或篓)等。
四、除收取规定的床位费外,不得另行收取陪人躺椅、病房消毒、医疗垃圾处置、大病历、费用明细清单等费用。
五、病房使用空调时不收取空调费。
六、为满足部分人群的特殊需要,医院可按不高于核定床位数10%的总量开设特需病房,特需病房的价格由医院按照有关规定自主确定。
1、房内设施:除普通病房设施外,还增加冰箱、微波炉、陪护床、一次性洗漱物品等。
2、VIP病房床位费标准,详见附件1。
七、医院应按照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实行价格公示,规范价格行为,自觉接受价格、卫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八、本通知自2025年5月1日起执行。原医院关于病房床位费标准等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台州骨伤医院普通和VIP病房床位费标准
台州骨伤医院
2025年4月19日
附件:
台州骨伤医院普通和VIP病房床位费标准
病房类别 | 配置主要设施 | 收费标准 (元/床.日) |
双人间 | 单独卫生间、空调、电视机、陪人躺椅 | 100 |
三人间 | 单独卫生间、空调、电视机、陪人躺椅 | 60 |
四人间 | 单独卫生间、空调、电视机、陪人躺椅 | 45 |
五人及以上间 | 单独卫生间、空调、电视机、陪人躺椅 | 35 |
VIP(南面) | 单独卫生间、空调、电视机、冰箱、微波炉、陪护床、沙发、移动餐桌、吹风机、体重秤、一次性洗漱物品等 | 338 |
VIP(西面) | 单独卫生间、空调、电视机、冰箱、陪人躺椅、茶几、沙发、吹风机、体重秤、一次性洗漱物品等 | 2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