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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公益】“人道光明行”救助项目第五期正式启动!
发表日期:2024/11/21 18:23:17 点击数:5556 

11月21日上午,“温岭市红十字会·台州骨伤医院  人道光明行”救助项目(第五期)签约仪式在台州骨伤医院举行。温岭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张玲辉、台州骨伤医院院长章鸣签署了合作协议。


“人道光明行”项目的设立,是为了进一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帮助更多的困难家庭和特殊人群的白内障患者,使其及时得到救治和康复,切实改善白内障患者的生活水平和质量。


此次签约,代表着第五期的“人道光明行”项目正式运行。此次共捐资310万元,将继续帮助台州市更多的困难家庭和特殊人群的白内障患者。


“人道光明行”救助项目


“人道光明行”项目旨在通过医疗救助,让更多的困难家庭和特殊人群白内障患者得到及时的救治和康复,从而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同时通过开展白内障复明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防盲意识。

“人道光明行”

往期救助项目


2017年6月,温岭市红十字会与台州骨伤医院开展了第一期的“人道光明行”项目,共捐资250万元,救治了近1500名白内障患者。


2018年8月,第二期“人道光明行”续约,共捐资240万元,惠及1000多名白内障患者。


2020年9月,第三期“人道光明行”续约,共捐资230万元,救助近1000人次。


2023年2月,第四期“人道光明行”续约,共捐资320余万元,救助1400余名患者。

“人道光明行”

救助对象

本项目救助对象为进行眼部手术治疗的台州户籍眼疾患者,具体为符合手术指征的以下三类对象:

(一)60周岁以上且裸眼视力0.5以下的白内障患者;
(二)翼状胬肉患者;
(三)青光眼、眼底出血等致盲性眼病的患者。

“人道光明行”

救助标准

(一)白内障患者的救助标准一般为2000元/例、翼状胬肉患者的救助标准一般为1500元/例。有以下情形的除外:

1、对”个人自付”费用未超过对应救助标准的,应按实际支付数进行救助。
2、对符合下列任意一条情形的,可全额核减患者该项手术“个人自付”部分的全部费用:
(1)民政登记在册的特困、低保对象;
(2)县级以上劳模及家属、县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及家属、烈士家属、退伍军人及家属;
(3)见义勇为者、新冠肺炎抗疫先进个人及家属:
(4)人体器官(遗体)捐献者家属,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及家属其他对红十字会事业有突出贡献的会员、志愿者;
(5)失独家庭成员、孤寡老人、残疾人;
(6)70周岁以上老年人。


(二)青光眼、眼底出血等致盲性眼病患者的救助标准:

1、针对青光眼患者,每月5个救助名额,救助标准为800元/例
2、针对眼底出血并长期患有慢病、糖尿病等慢性病的患者,每月2个救助名额,救助标准为2000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