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容器
通常以带盖的陶瓷沙锅、瓦罐为佳。此外,搪瓷类、玻璃器皿、不锈钢容器也可。
二、用水
1、水质
现在煎药,除特殊规定外,一般以水质纯净、矿物质少为佳。
2、水量
一般汤剂经水煎两次,采用第一煎加水至漫过药面3-4厘米,第二煎加水至漫过药面2厘米;约30克药用水200-300毫升为宜。水应一次加足,不要中途加水,更不能把药煎干后重新加水,药煎糊后就不能服用。
三、泡药
煎药前,宜用凉水泡药。一般来说,复方汤剂浸泡30-60分钟;以根、茎、果实、种之类为主的,浸泡60分钟;以花、叶、草类为主的,浸泡30分钟。
四、煎药
1、火候
一般先用大火(武火),待水沸后再改用小火(文火),防止水分迅速蒸发而影响有效成分的煎出。
2、时间
煎药的时间一般以药物煮沸后开始计算。
(1)一般药物:头煎先用武火煮沸后,改用文火,煎20-30分钟;二煎用文火,煎10-15分钟。
(2)解表药、清热药、芳香药:武火快煎,以防药性挥发。头煎10-15分钟,二煎10分钟。
(3)滋补调理药:煮沸后文火缓煎,头煎40-60分钟,二煎30分钟。
(4)有毒性的药:文火久煎60-90分钟。
五、取药
用纱布将药液过滤或绞渣取汁。每剂药各煎的总取汁量为250毫升左右,儿童减半。
六、特殊药物煎法
1、先煎
(1)矿物类、介壳类:药物质地坚硬,药味难出,应打碎后先煎30分钟,再下其他药。如牡蛎、石膏、石决明等。
(2)毒性较强的药物:为降低或消除毒性,应先煎60分钟,再下其他药同煎。如附子、乌头等。
(3)泥沙多的药物、质轻量大的药物:应先煎取汁澄清,以其药汁代水煎其他药。如玉米须、灶心土等。
2、后下
气味芳香药物为防其有效成分挥发,在药物即将煎好前4-5分钟放入,与其他药同煎。如薄荷、砂仁、藿香等。
3、包煎
绒毛类、粉末类药物为防止煎药后药液混浊,对消化道、咽喉产生不良刺激,应先用纱布包好,再加入同煎。如滑石粉、旋覆花等。
4、另煎
贵重药为了保存其有效成分,尽量减少被同煎药物的吸收,可将药切成小片,单味煎煮2-3小时,煎好后,单独服用或兑入汤药中同服。如人参、羚羊角等。
5、烊化
胶质类或黏性大且易溶的药物为防止同煎粘锅煮糊,或粘附于其他药而影响药效,需单独加温溶化,趁热服下。如阿胶、鹿角胶等。
6、冲服
某些贵重药、细料药、量少的药和汁液性药物不需煎煮,用煎好的其他药液或开水冲服即可,如三七粉、牛黄、沉香等。
7、泡服
某些挥发性强、易出味的药不宜煎煮,泡服即可。如番泻叶、胖大海等。
七、服药温度
服药温度一般指中药汤剂的药液温度,有温服、热服、冷服之分。
1、温服
温服是指将煎好的汤药放温后服用。中成药多用温开水、酒、药引等温热液体送服。一般汤剂均宜温服,因过冷或过热均会对胃肠道产生不良刺激。一些对胃肠有刺激的药物,如乳香、没药等,易引起恶心、呕吐,温服则可减轻上述不良反应。
2、热服
热服是指将刚煎好的药液趁热服下。寒证宜热药热服,属“寒者热之”。真热假寒证宜寒药热服,属“治热以寒,温而行之”,以减少患者服药格拒。回阳补益药、发汗解表药、
活血化瘀药、透疹药等宜热服。
3、冷服
冷服是将煎好的药液趁热服下。寒证宜热药热服,属“寒者热之”。真热假寒证宜寒药热服,属“治寒以热,凉血行之”。止血、收敛、清热、解毒、祛暑等汤剂宜冷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