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加快推进中医现代化,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医保发[2021]60号)精神,现就新增和完善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问题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