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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道光明行”,我们在继续!
发表日期:2018/8/3 8:43:01 点击数: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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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日上午,“温岭市红十字会·台州骨伤医院  人道光明行”救助项目(下面简称“人道光明行”项目)签约仪式在台州骨伤医院举行。温岭市红事会副会长赵玲、台州骨伤医院董事长章友棣签署了合作协议。

“人道光明行”项目的设立,是为了进一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帮助更多的困难家庭和特殊人群的白内障患者,使其及时得到救治和康复,切实改善白内障患者的生活水平和质量。

20176月,温岭市红十字会与台州骨伤医院开展了第一期的“人道光明行”项目,共捐资250万元,救治了近1500名白内障患者。此次签约,代表着第二期的“人道光明行”项目正式运行,此次共捐资240万元,将继续帮助台州市更多的困难家庭和特殊人群的白内障患者。

随后,赵玲副会长在章友棣董事长、张文正副院长的陪同下参观了医院新门诊综合大楼工程,并就大楼建设情况进行了交流。

“人道光明行”项目旨在通过医疗救助,让更多的困难家庭和特殊人群白内障患者得到及时的救治和康复,从而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同时通过开展白内障复明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防盲意识。

 

项目规定

 

“人道光明行”项目救助对象和标准:

户籍在台州市范围内的白内障患者,裸眼视力0.5以下,经术前检查符合手术适应症的60周岁以上贫困白内障患者。持有残疾证、双眼白内障的贫困老年人优先。

符合上述手术条件患者按照每例最高不超过3000元的救助标准由医院在出院结算时直接核减患者自负部分医药费用;80周岁以上老人、残疾人等可以全额核减患者该项手术自负部分的全部医药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