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骨伤医院
关于非急救转运服务收费标准的公示
为满足广大群众对非急救转运服务的需求,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2024年重点任务的通知》(浙卫办〔2024〕10号)和《中共温岭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岭市“非急救转运”微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改办发〔2025〕2号)文件要求,结合周边县、市非急救转运服务工作相关做法及医院实际,现将我院非急救转运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9日。公示期间,广大市民及相关单位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院反馈。
联系电话:0576-86193000
台州骨伤医院
2025年8月22日
附件:
台州骨伤医院非急救转运服务收费标准
(试行)
收费项目名称 | 范围 | 起步价 | 每公里车费 |
短途转送 | 温岭市域范围内 | 200元起步(10公里内) | 超出10公里部分8元/公里 |
跨区转送 | 台州地区 (温岭市以外) | 400元起步(20公里内) | 超出20公里部分8元/公里 |
长途转送 | 跨市 (台州市以外) | 500元起步(30公里内) | 超出30公里部分10元/公里 |
车辆等候费 | 免费等待30分钟,超出部分按80元/30分钟计算(不到30分钟按30分钟计时) | ||
抬楼服务费 | 1层至3层50元,4层及以上100元。 <400公里的转运服务由1位驾驶员(救护员)护送,需患方一同协助搬抬,本项费用在上述服务收费基础上另外加收。 | ||
备注:
1.里程费收取单程费用;过路过桥费由患方按照单程实际产生费用自行承担,不含在上述收费中。
2.里程数以患者始发点为起始,转运目的地为终点,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算,转运距离>400公里时配备2位驾驶员。
3.承担非急救转运任务的车辆须按《温岭市非急救转运服务车辆装备基本标准》规定,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
4.使用颈托、骨折固定夹板、心电监护、氧气、被子等不再收取费用。
5.同一转运任务要求带回的,回程收费按半价收取。

